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2004年9月25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主持召开了大唐七台河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认为,七台河发电公司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能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发挥了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工程质量总体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为黑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 大唐七台河电厂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为凝汽式燃煤坑口电厂,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500-2600兆瓦,一期建设规模为2×350兆瓦,工程概算总投资42.72亿元。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01年2月报请水利部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结合主体工程设计,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了贮灰坝工程,厂区、生活区挡护工程,厂外截洪沟工程,厂外管线道路护坡工程等,共完成土石方工程112.49万立方米,砼浇筑9600立方米,绿化总面积22.09 公顷。电厂一期工程共完成水土保持措施面积61.87公顷,完成投资6866.94万元,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6.5%,扰动土地治理率99%,拦渣率99%,植被恢复系数94.7%,植被覆盖度17.3%,土壤侵蚀控制比1.0,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成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落实《水土保持法》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样板工程。
大唐七台河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电厂厂区绿化